北京-2026-02-06 00:00:00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年度安检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年度安检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
供应商(乙方):中军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第二条:安检安保项目需求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更改合同第二条:安检安保项目需求。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院机关本部、诉调对接中心、各派出法庭及审判区设置不低于**个安检安保岗位,其中男女人员比例根据具体岗位需要调整,具体岗位设置情况:院机关**个岗位:其中安检岗*个(引导岗*个、证件查验岗*个、安检仪器操作岗*个、复检及物品暂扣岗*个、登记岗*个、人工检查岗*个),安保岗*个。诉调对接中心*个岗位:其中安检岗*个(引导岗*个、证件查验岗*个、安检仪器操作岗*个、复检及物品暂扣岗*个、登记岗*个、人工检查岗*个),安保岗*个。执行局*个岗位:其中安检岗*个(证件查验岗*个、安检仪器操作岗*个、人工检查岗*个),安保岗*个。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更改合同第五条:费用及支付。安检服务费为***.******万元(大写伍佰柒拾陆万叁仟捌佰肆拾壹元肆角肆分),安检服务费按季度支付,其中第一季度应支付*******.**元(在****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季度应支付*******.**元(在****年*月**日前支付)、第三季度应支付**.*%,即*******元(在****年*月**日前支付)、第四季度应支付**.*%,即*******元(合同期满验收后,在****年*月**日前支付)。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