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2026-02-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政务服务改造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自流井区洪建装饰材料商行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马吃水路***号川南英祥建材市场*******号富森美国际家居广场自编号****号营业商铺
被投诉人:汶川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汶川县威州镇东街**号
被投诉人: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岷江路中 段*号
四、基本情况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汶川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局汶川县政务服务改造提升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利用标准妨碍公平竞争,为特定供应商打造独有加分条件。
投诉事项*:将国家强制性标准内容作为评审因素,违反国家政府采购法、标准化法关于强制性的规定。
投诉事项*:将行业强制性标准作为评审因素,违反国家政府采购法、标准化法关于强制性的规定。
投诉事项*:样品评审要求以其他不合理要求对待供应商。
投诉事项*:评审实施方案中违反规定设置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中“履约能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待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
六、其它补充事项
/
汶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