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6
四川/德阳 中标结果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6-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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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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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对“精细化”交通管理服务及智能交通设备维修维护(二次)(*****************)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存在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整改。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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