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国有林场(挂浙江省龙渊森林公园、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年度报告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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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国有林场(挂浙江省龙渊森林公园、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年度报告
浙江/丽水-2026-01-28 00:00:00

龙泉市国有林场(挂浙江省龙渊森林公园、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发布时间:********** 点击数:
单位名称龙泉市国有林场(挂浙江省龙渊森林公园、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法定代表人蔡兵
住所  龙泉市剑池路***号
开办资金(万元)****经费来源财政适当补助
年初数(万元)****期末数(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实施龙渊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方案,承担国有林区森林培育、护林防火、资源管护、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国有林场改革具体工作,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林场发展规划、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指导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基础建设。(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举办单位龙泉市林业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年,龙泉市国有林场在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承担国有林区的森林培育、护林防火、资源管护、资产管理、龙渊森林公园管理和保护等职责,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公顷,林地面积****.**公顷,公益林面积****公顷。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分工,将每一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护林员。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演练,森林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做好防火值班及不间断的宣传活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盗伐和乱砍滥伐现象,确保了林区生态安全、和谐稳定。持续推进高山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对石鼓山林区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和改造,推动国有林场现代化发展。完成石鼓山林区管护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投资资金**.*万元。石鼓山林区饮用水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预计投资**.**万元,前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已完成,待天气转暖后投入建设。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劳务招标工作,目前疫木除治正有序进行中,争取春节前实现全域动态清零目标。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兴林孵化厂区公共区域卫生、垃圾清运劳务采购项目,投入**.**万元。兴林孵化厂区五幢厂房低压线路改造项目,资金预算**.**万元。通过“林场统一开发+村集体、林农参与分成”模式,开发龙泉市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创新探索“碳汇+金融”“碳汇+保险”“碳汇+司法”等应用模式,推出“山海协作”碳汇横向补偿、碳汇替代生态赔偿等多种交易方式,有效推动碳汇价值实现。截至目前,龙泉市国有林场共开发林业碳汇****.*亩****吨,完成碳汇交易***笔**.**万元、抵消碳排放量****.*吨。****年*月,按照“国有林场**%、村集体**%、村民(山主)**%”的分配比例,林场完成全省首批碳汇分红**.**万元,惠及*个乡镇**个行政村的**户林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问题是原龙泉市山坑林场并入龙泉市国有林场,但未开展财务清算,资源资产未正式移交划转给龙泉市国有林场。
四、下一步打算*.做好疫木动态清零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维护国有林区生态安全。*.完成石鼓山饮用水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落实对石鼓山林区森林质量提升(间伐、抚育)****亩,改善林相景观。*.对山坑林区塌方点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年**月**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年**月**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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