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母婴康复中心月嫂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2-06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市辖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母婴康复中心月嫂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2-06 00:00:00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母婴康复中心月嫂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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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母婴康复中心月嫂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母婴康复中心月嫂外包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赤铸山东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许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希妤家政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城市之光**区商业**#楼**室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母婴康复中心月嫂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产妇在月子期间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房间整理、新生儿护理和产妇护理等月嫂服务,为产后正常出院的产妇在坐月子期间提供专业的照护和舒适的休养环境,根据产妇情况制定康复计划,促进母婴健康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考核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美而特智能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号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母婴康复中心月嫂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产妇在月子期间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房间整理、新生儿护理和产妇护理等月嫂服务,为产后正常出院的产妇在坐月子期间提供专业的照护和舒适的休养环境,根据产妇情况制定康复计划,促进母婴健康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考核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金萌泰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十二区**号楼*层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母婴康复中心月嫂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产妇在月子期间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房间整理、新生儿护理和产妇护理等月嫂服务,为产后正常出院的产妇在坐月子期间提供专业的照护和舒适的休养环境,根据产妇情况制定康复计划,促进母婴健康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考核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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