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2-06 00:00:00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
*.宿迁市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号
联系人:周洪飞
*.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号***室
联系人:荣威
*.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铺**
联系人:许益
投诉人对“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校园智能化网络工程(教学设备、网络信息设备等)”(采购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年**月**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该项目预算偏高,脱离市场行情。
*.该项目人员相关证书加分项设置不合理。
*.该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部分标注为黑色加粗字体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嫌疑。
*.该项目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唯一,违背政府采购公平性和竞争性的要求。
*.该项目有关堡垒机、核心交换机、室内全景球机等**个产品参数设置不合理。
(二)投诉请求
*.修改项目预算、限价。
*.删除采购文件中指向性资质证书加分项。
*.修改实质性参数以及其他指向性的参数需求。
*.修改采购文件中黑色加粗字体。
*.明确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其他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