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2-06 00:00:00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
*.宿迁市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号
联系人:周洪飞
*.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号***室
联系人:荣威
*.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铺**
联系人:许益
投诉人对“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校园智能化网络工程(监控、交换设备等)”(采购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年**月**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该项目最高限价***.**万元,预算偏高,脱离市场行情。
*.该项目人员相关证书加分项设置不合理,属于运营商特有资质证书。
*.该项目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项★实质性参数数量过多,招标文件中屏蔽器等**项设备参数指向特定品牌。
*.该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部分标注“黑色加粗字体”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嫌疑。
*.该项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唯一,违背政府采购公平性和竞争性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开通不低于*****互联网宽带服务*年”未明确采购需求的具体参数。
(二)投诉请求
修改项目最高限价,修改该采购文件招标参数。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其他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