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6〕6号
2026-02-06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6〕6号
江苏/宿迁-2026-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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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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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对“宿迁市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材料,本机关已于****年*月*日收悉。
经审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因你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该项目中标结果及其公告事项对你公司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故针对该事项提出的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可以提出质疑的条件,为无效质疑,你公司基于该无效质疑提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