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档案史志馆密集架及配套软硬件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6
江苏/无锡 质疑投诉
无锡市梁溪区档案史志馆密集架及配套软硬件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无锡-2026-02-06 00:00:00

无锡市梁溪区档案史志馆密集架及配套软硬件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无锡市梁溪区档案史志馆密集架及配套软硬件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梁溪区档案史志馆密集架及配套软硬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长沙丰宸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栋****、****

被投诉人:无锡市梁溪区档案史志馆;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东路***号;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因素不合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不相适应,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因素不恰当、不合规、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与排他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方案评审条款模糊,未量化,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

投诉请求:*、请求依法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请求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立即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删除或更正全部违法、违规的评审条款。\**、因项目已违法开标,请求依法撤销相关结果,并组织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请求依法对本次投诉作出处理决定,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秩序和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梁溪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