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孟财采购处理〔2026〕02号)
2026-02-06
河南/焦作 质疑投诉
孟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孟财采购处理〔2026〕02号)
河南/焦作-2026-02-0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焦作-2026-02-06 00:00:00
孟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孟财采购处理〔****〕**号)
发布机构:孟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孟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孟州市教育体育局****年中小学实验教学设施薄改提升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鄄城达科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舜耕国际商贸城*区*号楼***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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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被投诉人江苏福祥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在参与案涉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企业数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谋取中标,采购人针对该核心质疑事项未进行实质核查,作出的质疑答复未回应关键争议点。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孟州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年**月**日受理该事项后开展了相关审查工作,对投诉书、招标文件、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投诉答复等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结果如下:*、经查询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制造商浙江布诗顿科教设备有限公司系小微企业;*、投诉人鄄城达科科教仪器有限公司提供其他项目中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无法确保该声明函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故不能作为证据。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所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诉相关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孟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个月内向孟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孟州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