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6-02-05 00:00:00
江西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依据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湖北鼎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向四如注册编号:鄂****************
技术负责人:刘伟民施工员:熊军
质量员:金笛专职安全员:张显平
材料员:付玲俐机械员:张小文
标准员:许佳劳务员:吴思昭资料员:曾杰
申报的业绩:交投*******;当代满庭春 **********;项目启动期、一期建设项目
业绩查询址:*****://****.******.***.**/****/*******/******?**=*******
预中标单位:湖北鼎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单位:
浙江名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现场答辩
安徽鑫德隆建工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现场答辩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江西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