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济宁市高新区山河路57号H6号楼西侧群楼10年使用权转让
2026-02-06
山东/济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济宁市高新区山河路57号H6号楼西侧群楼10年使用权转让
山东/济宁-2026-02-06 00:00:00
山东/济宁-2026-02-06 00:00:00
济宁市高新区山河路**号**号楼西侧群楼**年使用权转让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济宁市高新区山河路**号**号楼西侧群楼**年使用权转让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济宁市高新区山河路**号**号楼西侧群楼**年使用权转让 |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价款形式 | 单价 |
| 挂牌价格 | ******.********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并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出租方收到租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第一个租赁年度届满**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租赁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整体转租,不得将承租房屋部分转租或用其他任何方式交予第三方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扩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货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交还房屋时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货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房屋只能用于商业场所、办公室等,不得作为其他用途。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出租房屋用途,不得将房屋用作非法活动,否则由承租方承担一切后果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