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院自助洗衣机、吹风机项目
*年期经营权及项目分成比例进行公开拍卖的
公告
经研究,我院决定对自助洗衣机、吹风机项目*年期经营权及项目分成比例(标的清单附后)进行公开拍卖。我院已委托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具体承办本次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在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上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年*月**日—*月**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有关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文件请与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获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新世家小区**号商业楼***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经理
附件: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年*月*日
附件:
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拍卖人: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编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安装数量(台/组) |
经营期限(年) |
结算周期 |
起拍价(分成比例%) |
竞买保证金(元) |
*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自助洗衣机项目*年期经营权及项目分成比例拍卖 |
*** |
* |
每学期期末(结算时间以校方确定为准)按销售流水总额×成交分成比例(%)进行结算。 |
**.**% |
***,***.** |
*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自助吹风机项目*年期经营权及项目分成比例拍卖 |
*** (一拖二) |
* |
每学期期末(结算时间以校方确定为准)按销售流水总额×成交分成比例(%)进行结算。 |
**.**% |
***,***.** |
说明 |
*、上述标的分成比例(%)是委托人按项目销售流水总额×成交分成比例(%)收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结算方式:买受人须在每学期期末将项目流水账单提供给委托人,经委托人核算后,按照项目流水总额×成交分成比例(%)的结算金额,由买受人将当学期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支付给委托人指定账户,在经营期内依此类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与委托人签订《经营合同》前需向委托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中:自助洗衣机项目**.*万元,自助吹风机项目**万元。*、有关项目分成比例及测算依据提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与拍卖人联系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其他事宜按《经营合同》约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