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含大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6-02-05
云南/大理 招标采购
大理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含大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大理-2026-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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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含大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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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含大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理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含大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预算约***.**万,一标段预算金额约***.**万,二标段预算金额约***.**万。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杨鑫铨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奚雪伟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大理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手册》等要求,完成大理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编制大理州、大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风险评估报告;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等。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一标段的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分工不同且涉及不同类别资质要求的,各成员应分别满足对应分工的资质要求,整体联合体资质以满足各分工资质要求为前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提供截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规划编制单位的在岗人员; 注:上述人员要求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期限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期限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或****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号)规定,在****年**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取得赋码,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不满*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标段 *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大理市城市体检及系统集成技术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按照《城市体检工作手册(试行)》等要求,建设大理市城市体检平台,完成大理市城市体检,建立城市信息数据库。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二标段的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协商,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分工不同且涉及不同类别资质要求的,各成员应分别满足对应分工的资质要求,整体联合体资质以满足各分工资质要求为前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规划单位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提供截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规划编制单位的在岗人员; 注:上述人员要求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期限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期限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或****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号)规定,在****年**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取得赋码,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不满*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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