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5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6-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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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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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空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绵阳嘉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塘汛镇群丰**号
被投诉人: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四、基本情况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食堂空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绵政采质复〔****〕**号《质疑答复》认定事实错误,评审专家组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适用理解有误,驳回我司中小企业价格扣除的主张缺乏合法依据。评审过程中未正确认定佛山志高智能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制造商、广东芝宝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作为生产企业的法律关系,错误否定我司应享有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