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滨社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项目
2026-02-05
贵州/贵阳 招标采购
河滨社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项目
贵州/贵阳-2026-02-05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六安专区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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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社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河滨社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新绘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大唐美林湾北区**号商铺

成交金额:陆万陆仟叁佰伍拾捌元捌角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河滨社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环万象城*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沐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环万象城*号楼*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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