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2025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新建水稻制种基地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项目(配套机械设备)采购(四次)的更正公告
2026-02-05
贵州/黔东南 变更澄清
岑巩县2025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新建水稻制种基地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项目(配套机械设备)采购(四次)的更正公告
贵州/黔东南-2026-02-05 00:00:00
岑巩县****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新建水稻制种基地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项目(配套机械设备)采购(四次)的更正公告
来源: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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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岑巩县****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新建水稻制种基地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项目 (配套
机械设备)采购(四次)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采购结果 由于第一成交供应商西双版纳飞久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中标候选供应商已经确定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及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经采购人同意,决定顺延排序第二成交供应商贵州金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信息:“中标供应商:贵州金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㵲水街道岑巩县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工业园区,中标金额:陆拾捌万贰仟元整(¥******.**)”。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采购结果 由于第一成交供应商西双版纳飞久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中标候选供应商已经确定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及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经采购人同意,决定顺延排序第二成交供应商贵州金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信息:“中标供应商:贵州金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㵲水街道岑巩县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工业园区,中标金额:陆拾捌万贰仟元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岑巩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岑巩县新兴大道下段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世学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庞国玉

项目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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