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2-05 00:00:00
利丰路一期(弋江区港西地块太赫兹大道)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利丰路一期(弋江区港西地块太赫兹大道) | |
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利丰路一期(弋江区港西地块太赫兹大道)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三华山路*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强勘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琴************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长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海雷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跨洲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徐飞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繁建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健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入围单位:安徽栩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城兴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跨洲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隧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城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九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长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繁建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亿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繁昌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业超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弘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满江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珑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