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5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2-05 00:00:00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迁建项目(一期)理化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安德瑞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茶店子西街**号金璐天下*栋*单元**层

相关供应商:四川省航新高科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号丽都汇**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郫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一期)理化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离子色谱仪部分,投诉该产品不满足“▲**.*主机内部预留空间,可同时安装两个抑制器。可视化功能:无需打开任何部件,即可观察抑制器的工作状态及管路连接情况。(提供仪器实物照片进行佐证)”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离子色谱仪部分,“▲**.*仪器可以支持一针进样同时分析饮用水中氟离子、氯离子、亚硝酸根、溴离子、硝酸根、硫酸根、磷酸根、亚氯酸、溴酸盐、氯酸盐、卤代乙酸\二氯乙酸、三氯乙酸、草甘膦、碘离子、高氯酸共**种阴离子分析,总分析时间≤**分钟,阴离子回收率≥**%;(投标人需提供公开发表的文献材料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佐证)”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气相色谱仪部分,投诉该产品不满足“▲*.*.*配置色谱柱智能端口,色谱柱或色谱柱接口与智能端口联机后,能够自动识别加载色谱柱信息,对色谱柱的使用过程参数能够自动记录,配置≥*个色谱柱智能端口(提供实物图片或软件截图)”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气相色谱仪部分,投诉该产品不满足“▲*.*.*配置载气净化传感器,具备自动探测并评估载气净化状态。在线实时诊断载气净化状态,通过仪器自带显示屏进行主动的载气预警提醒(提供实物图片或软件截图)”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气相色谱仪部分,投诉该产品不满足“▲*.*.*升温速率:≥***℃/***,安装低热容色谱柱模块条件下可达到≥****℃/***的升温速率(提供实物图片或软件截)”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形态分析部件,投诉该产品不满足“▲*.*.*双柱塞串联梯度泵,连续可变冲程范围**μ*~***μ*(提供实物图片或软件截图)”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投诉该产品不满足“▲*.*.*能够与现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实现软件兼容控制,能够开展食品、环境类样品的金属元素形态分析”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没有量化评分规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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