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新安县铁门镇、磁涧镇和南李村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2-05
河南/洛阳 招标采购
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新安县铁门镇、磁涧镇和南李村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洛阳-2026-02-0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洛阳-2026-02-05 00:00:00
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新安县铁门镇、磁涧镇和南李村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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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新安县铁门镇、磁涧镇和南李村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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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 | |||||||||||||||
| *、项目名称: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新安县铁门镇、磁涧镇和南李村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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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概况: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磁涧镇和南李村镇环卫服务,服务人口约******人。 *.*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磁涧镇和南李村镇。 *.*服务期:两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年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及甲方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 *.售价:*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号 | |||||||||||||||
| 联系人:陈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米峰渡国际*号楼**层 | |||||||||||||||
| 联系人:倪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倪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