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2-05 00:00:0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轮胎力学模型开发及应变片力传感器开发(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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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轮胎力学模型开发及应变片力传感器开发(二次)(项目编号: ***************)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广州凯菩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交总单价(不含税):******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壹佰陆拾元整);
其中轮胎力学模型开发报价为人民币******元/单个轮胎(不含税),贴片标定开发报价为人民币****元/单个通道(不含税)。
产品名称 | 测试项目 | 单价(不含税) | 报价说明 | 备注 | |
报价 | 报价单位 | ||||
轮胎力学模型开发 | ******* | ***** | 元/单个轮胎 | 报价包含轮胎费用 | * |
***** | ***** | 元/单个轮胎 | * | ||
贴片标定开发 | **** | 元/单个通道 | 报价包括工装、运输等费用 | * |
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若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异议受理联系人
采 购 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肥西县龙眠山路尊界超级工厂厂前区*号楼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 沈工、邵工
电 话: *************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蜀鑫路**号
联 系 人: 丁工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