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2-04 00:00:00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等技术服务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以询价方式就慈溪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等两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个,限价****¥/个;
*.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计划**个,节能量***吨标煤以上限价****¥/个、节能量***吨标煤及以下限价****¥/个。
二、供应商标准
*.应取得宁波市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能力范围内具备“节能监测”内容。
*.具有节能报告编制等相关的业绩经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工作任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主要重点监察项目建设方案、节能技术措施、节能管理措施、能效水平、能源消费总量、煤耗、能耗平衡方案等具体落实情况。
*.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审核计算。承担采购内容的节能量测算技术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报告完成时间为*月**日前,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应于*月**日前完成。
四、注意事项
*.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年*月**日中午**:**前(逾期不再接受报价)向本单位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单(详见附件)、相关资质和业绩等资料(所有资料装入信封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报价用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采购限额*.*万元;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采购限额*.*万元;两项技术服务共计采购限额*.*万元。
*.两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均不允许分包,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所提及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五、评标办法
在满足以上要求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结果将会在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告公示通知网页中发布。
六、其他
询价采购单位: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详细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号****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