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船重庆枢纽港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基地5.3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6-02-05
2026-02-05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船重庆枢纽港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基地5.3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6-02-05
重庆-2026-02-05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船重庆枢纽港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津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中船重庆枢纽港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核准的函》(重津能函*****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中船重庆枢纽港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重庆津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地块。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利用中船重庆枢纽港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基地新规划园区联合厂房*区、*区屋顶共计安装约**********/块的单晶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为*.****,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规划建设****配电站*座,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电缆进线、开关柜、馈线柜、**柜、进线柜、计量柜、监控系统、保护测控装置、计量装置及土建施工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前置要件为(江津规资函********

六、招标核准见附表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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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船重庆枢纽港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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