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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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更新工程**清泰路和新村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岱山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对岱山县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更新工程**清泰路和新村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组织(公开)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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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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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衢建设有限公司 |
闻霜华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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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闻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王浩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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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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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禾程建设有限公司 |
周儒斌 |
** |
*******.** |
评标纪要:评审入围单位浙江东日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班子成员材料员卢波亭****年**月*****年*月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经系统询标,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视为投标人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第*、(*)详细评审内容第⑨条规定,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条规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评审入围单位浙江舟山成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安全员吴莉莉****年*月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经系统询标,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视为投标人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第*、(*)详细评审内容第⑨条规定,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条规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始*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岱山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人:潘工
代理单位: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人:郑工
行政监督部门:岱山县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联系人:於颂博
招标人:岱山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单位: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