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2-04 00:00:00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
关于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本园在园幼儿及教职工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号)及《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园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采购食材分为四个分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品类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 米、面、油 | *.大米:符合**/*****标准,无霉变、无异味,提供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 *.面粉:符合**/*****标准,新鲜无结块; *.食用油:非转基因产品,选用福临门、金龙鱼、鲁花等国内知名品牌,规格为**/桶或***/桶,符合******标准 | 需提供品牌代理权证书 |
* | 肉、蛋、禽 | *.生鲜猪肉:来自合法屠宰场,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牛肉、禽肉:新鲜无变质,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鸡蛋:良种蛋,大小均匀,新鲜无破损,符合******标准 | 每日配送,确保新鲜。 |
* | 蔬菜、豆制品 | *.蔬菜:当日采摘配送,无腐烂、无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豆制品:新鲜无异味,具备生产合格证明,符合******标准。 | 禁止采购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角等高危食材。 |
* | 调味品 | 选用国内知名品牌,包装完好无破损,在保质期内,符合******等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 需提供同批次检验报告。 |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配送及服务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金江分园、毛岸分园指定地点,需按园方每日需求准时配送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参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当期农贸市场平均价及大型超市零售价核定,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低于成本价视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食材相关类别);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畜禽肉类的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制品检疫合格证明;
*.近*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的食品安全事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供货负责人及配送人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食材保鲜、配送专业知识;
*.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及应急供应能力,能保障节假日及特殊情况的食材供应;
*.能够开具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提供近*个月内所供食材的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涵盖关键安全指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品类代理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后);
*.供货负责人及配送人员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
*.食材质量承诺书(明确质量标准、检验流程、退换货机制及违约责任);
*.配送方案(含配送车辆情况、配送路线、保鲜措施、配送时间承诺等);
*.近*个月食材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报价函(按分包填报折扣率,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近*年类似幼儿园或学校食材供应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体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签订日期)。
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及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办公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三)评审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遴选评审小组从资质符合性、食材质量保障、配送服务能力、报价合理性、业绩经验、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供应商。若项目响应供应商不足*家,将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
(四)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政府网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其他要求
*.商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响应资格,并列入幼儿园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合作;
*.采购方将建立供应商评价及退出机制,定期对中选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履约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有权终止合同;
*.食材验收严格执行“双人联检”制度,核对食材质量、数量、检验报告等,不符合要求的食材一律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中选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不得供应腐败变质、过期、不合格食材,严禁供应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高危食品;
*.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供应商对公账户,不接受个人收款。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
联系人:苏荣娟
联系电话:***********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所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