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6-02-03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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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落地实施,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科学,为补贴发放提供精准依据。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建立本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入库原则,采取机构自愿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综合评定的方式,遴选具备专业能力、信誉良好的机构参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评估工作。
二、申报条件
*.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含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内容,无违法违规记录。
*.评估主体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和《山西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试行)》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且不能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至少配置*名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兼)职评估人员,医护背景人员比例不低于**%。
*.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能为行动不便的失能老年人无条件提供上门评估服务,建立完善的评估服务流程和隐私保护制度,严格保护被评估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尊严和安全。
*.评估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评估人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具备使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本地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的能力,能及时完成评估信息录入、报告上传等工作。
*.服务机构要明确服务标准和收费要求,承诺服务真实、价格稳定、杜绝欺诈套补等行为。
三、申报资料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附件*);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登记表》(附件*);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
*.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人员相关材料:评估机构人员花名册,评估人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评估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评估人员******;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评估工作相关方案:包括评估流程、质量管控、隐私保护、档案管理等制度文件;
*.其他佐证材料:如过往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业绩证明、服务案例等。
注:递交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整理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电子版为***格式,材料不予退回。
四、遴选流程
*.递交资料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资料地点:芮城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
*.审核查验:****年*月*日下午*时**分在芮城县民政局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对材料符合要求的机构开展实地查验,核查办公场所、设备配置、人员实际从业情况等,形成审核意见。
*.结果公示: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将及时核查处理,异议成立的取消拟入库资格。
*.入库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正式纳入本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评估机构库,由芮城县民政局统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入库机构将按照相关要求承接本项目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五、管理要求
*.入库机构须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本项目相关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客观出具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与相关方串通篡改评估结果。
*.入库机构接受芮城县民政局的日常监管、考核和社会监督,按要求报送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若一年内被有效投诉查实*次及以上,或存在评估人员无证上岗、泄露被评估人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列入养老服务领域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县各类养老服务项目相关工作。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芮城县民政局将根据入库机构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考核结果等,定期对评估机构库进行调整,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机构。
*.入库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的收费标准需符合相关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芮城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本次征集的评估机构库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重新组织征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女士
联系电话:************
芮城县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