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2-04 00:00:00
****年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年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首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开发区汽博城**栋***号
成交金额(费率): **.**%(约:******.**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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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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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食堂蔬菜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戚卫锋(组长)、刘蓉、董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项目预算金额的*.**%收取,代理费=**.**万元**.**%=*.**万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下午 **:*****:**,节假日休息)向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城一品*栋*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
地 址:砀山县梨花路与科技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李校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砀城一品*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高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