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4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梓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6-02-04 00:00:00
梓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梓潼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配套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万荦星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一路***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四号楼四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齐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齐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梓潼县交通运输局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付款条件安排不合理。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

投诉事项*:因投诉人在投诉书中列举的投诉事项四、投诉事项五的实际投诉理由相同,只是所依托事实的点位不同,本机关将上述投诉事项合并为同一投诉事项处理,系投诉事项四: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梓潼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