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2026〕8号)
河北/唐山-2026-02-04 00:00:00
|
|
|
| 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号) |
|
|
|
|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唐山市纤维检验所购买一台纤维测试仪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黄骅市骅东街碧桂园樾江山****
被投诉人:唐山市纤维检验所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裕华西道***号 被投诉人:河北丽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龙泽南路**号景致名苑***室 相关供应商:邯郸纤棉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柳东街***号恒大明都底商*******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纤维检验所“购买一台纤维测试仪(双盲评审)二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经评审,确定邯郸纤棉商贸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并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邯郸纤棉商贸有限公司填写的《开标一览表》不完整,存在缺项,投标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应作投标无效处理。投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应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