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2-04 00:00:00
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一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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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一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一
项目编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地址:蜀山区潜山路***号新华国际广场*座**层、**层
响应报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万科金域国际中心裙楼四楼
响应报价: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置地广场栢悦中心**层
响应报价: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元)
公示期:****年*月*日**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座****室,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号地块**幢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港澳广场*座*****层
联系人:肖工、蔡工
电 话:******************,***********
*.招标采购监督信息:
名称: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
邮 箱:*******@*****.***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