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026-02-04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宽甸镇城东街*组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宽甸汇鑫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北环东路泓泰地产小区综合楼***层宾馆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项目付费机制为政府付费,通过服务效果的绩效考核与服务费用挂钩方式,按月考核,每半年支付一次,共计支付*次,下半年支付上半年服务费。 采购人组织考评人员负责对服务单位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按网格化对中标企业以下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管考核,每月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巡查记录、随机抽查、台账审查、乡镇调查等情况每月综合计算考核分数,分数在**(含)分以上为优秀,低于**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如遇创城、迎检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突发应急处理事项或遭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时,考评分数得分和扣分都加倍。 依据考核办法(具体详见验收方式与评分机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核查计分,并根据得分情况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需扣除的服务费在拨付费用时扣除,达到**分(含)以上的,不处罚;**分(不含)****分(含)的,按每*.*分扣除服务费***元;**分(不含)****分(含)的,按每*.*分扣除服务费***元。 依据考核结果及乡镇—转运单位—监管部门三方转运联单确认的吨数与采购人核对上月费用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每半年将六个月发票汇总后上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由采购人上报县财政申请资金,待资金到账后*日内支付中标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订立的合同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