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或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现场向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至甲方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进行简单的故障排除。
(*)乙方是否在满足场地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否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设备和技术资料的交接。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启动验收程序: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乙方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通知实际使用单位人员对照合同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成立验收小组成员:验收小组由采购人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的人员、实际使用相关人员、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验收专家等不少于*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出具确认书签字。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收货清单,与本项目乙方的分项价格表中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参数等信息核对,并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现场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进行抽验,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乙方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完成整改后(*日内)重新申请验收。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合格标准: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①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②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③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④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乙方承诺一致;⑤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⑥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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