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2026-02-04 00:00:00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与质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项目概况
*.服务范围:提供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协助签订合同,处理供应商询问与质疑,以及采购流程相关的咨询、协调与档案管理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采购结束。
*.项目概况:预计年度委托代理采购项目*项,涉及货物、工程两种类型,预算总金额约***.**万元。
二、报名机构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评标场地、录音录像、办公设备等设施。
*.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采购代理业务操作规程和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
*.拥有一定数量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查询,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方法与程序
*.报名与资料提交: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号
(*)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资料(以邮寄日期为准)
(*)资料清单: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相关资格、业绩证明材料及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选聘人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评审:选聘人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预先制定的评审标准(主要针对机构实力、人员配备、业绩经验、服务方案、信誉情况等方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中选机构,并将选聘结果在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 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选聘人与中选机构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号
*.联系人:邹阳
*.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报名机构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无论中选与否,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
*.选聘人对本次选聘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