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4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喜德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6-02-04 00:00:00
喜德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喜德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西高速公路(喜德段)征地拆迁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经济开发区西郊园区扬锦国际鞋业产业园****厂房

被投诉人:喜德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环成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号正祥国际*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喜德县交通运输局***金西高速公路(喜德段)征地拆迁测绘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未依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因投诉人不具备参与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因此不属于具备投诉资格的潜在供应商,我单位驳回投诉,拟针对投诉所反映问题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喜德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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