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答疑公告招标公告
2026-02-04
广东/韶关 变更澄清
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答疑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韶关-2026-02-04 12: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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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答疑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具体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进度付款的描述为:不定期。根据韶关市以往类似项目的支付描述,建议修改为: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应付金额的 **% 支付。

答*:同意修改为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应付金额的 **% 支付。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项目名称为“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第**页和第***页项目名称为“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前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项目名称统一为“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 “六、项目管理机构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项目经理简历表*.*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须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料 ;招标文件第***页 “*.*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后又要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资料,请问:为了方便评标,是否仅在招标文件第***页 “*.*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后附相关人员资料即可?

答*:可以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相关资料在“*.*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后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这里是否有误?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双方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适用于省外建筑企业);相关人员要求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满足要求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需要联合体双方都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适用于省外建筑企业);人员响应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参与项目的人员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即可。

问题*:外网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系统则显示******.**元,开出的保险也是以系统的保证金金额为准,请问有没有影响?

答*:系统和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额都为******.**元

问题*:签字盖章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亲笔签字或签章(电子印章)即可?

答*:可以

问题*: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凡涉及“投标人: (盖单位章)”联合体投标的话,是否只需填写牵头人名称?

答*:可以

另外补充清单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乐昌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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