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2026-02-04
浙江/宁波 变更澄清
象山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浙江/宁波-2026-02-04 00:00:00
象山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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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号

标段编号:***********************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要求修改:

计划工期:***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暂估价****.*万元、暂列金额为***.****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 万元。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修改:

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含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元(不含税)。

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元至*********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条款变更估价、**.*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内容修改,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版)。

*、公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版)。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附表*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内容已补充,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版)。

*、提供招标人审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供参考)及图纸补充资料,详见附件。

*、发布本工程招标文件补遗版【象山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象山县政实路与天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其 *** 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招标文件补遗版为准。

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审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补充资料,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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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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