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02-04
辽宁/葫芦岛 变更澄清
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葫芦岛-2026-02-04 00:00:00
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供应商名称:辽宁海蓝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胜利开发区人工河路****号非标门车间*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号文件)以及结合(发改价格[****]*** 号)的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金额及服务年限按照上述标准计价。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话:************
五、附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供应商名称:辽宁海蓝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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