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2-02 00:00:00
《安徽振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悬挂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振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悬挂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悬挂系统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怀远经济开发区配天大道*号
建设单位:安徽振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安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总占地面积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扩建后进行该项目建设,厂区其他区域用于后期项目预留用地,扩建后*#车间占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下料机、数控机床、焊接机、液压机、冷镦机、中频电炉、自动辊锻机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悬挂系统的生产规模。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怀发改经开备案〔****〕*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废气
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冷镦成型废气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热压成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喷砂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冷镦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表*汽车零部件制造中相关限值要求;热压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表*塑料制品工业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直接进入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
(*)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氧化铁皮、废钢砂、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若破损则仍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屑外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