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安置房居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2026-02-04
河南/安阳 招标采购
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安置房居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河南/安阳-2026-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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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安置居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安置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款要求

注:(*)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谈判文件

*. 时间: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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