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发改中心〔2020〕39号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2-03
浙江/绍兴 招标采购
绍市发改中心〔2020〕39号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绍兴-2026-02-03 00:00:00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大数据支撑服务能力,提高行业监管现代化水平,有效解决当前交通数据质量不高、覆盖不全,无法支撑科技治超、科技打非等功能模块建设等问题,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目标

围绕“交通强国”、“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国家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强省建设的要求,强化“整体智治”理念,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通过构建交通大数据枢纽,夯实应用支撑基础,构建交通一张图,打造科技治超、科技打非等重点应用,完善运政、路政等政务信息系统,推进交通管理信息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深化指挥调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大数据运用,丰富行业监管手段,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实现精确分析、精准管控、精细管理。

三、建设内容

项目以夯实现有交通数据为基础,以“科技治超、科技打非”为核心应用,利用北斗定位、车辆识别等技术解决监管痛点,通过建设“一枢纽、一张图、*应用”,形成“上下融合、内部整合、横向联合”的综合交通大数据枢纽,在此基础上结合科技治超、科技打非等业务需求开发完善应用场景。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由市财政保障(交通资金省补统筹)解决。市财政局已出具资金来源落实意见。

五、环保、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节能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六、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和建设期

项目建设单位为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地点为绍兴市镜湖

新区凤林西路***号。项目建设工期为****年*月至****年*月。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设计、开发、软硬件购置、集成、监理等工作,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投资明细表

序号

建设内容

金额(万元)

*

综合交通大数据枢纽

***

*

交通运行一张图

**

*

科技治超应用

**

*

科技治非应用

***

*

卡口抓拍设备布设

***

*

移动执法终端

**

*

漏洞扫描

**

*

系统深化设计费

*

*

项目监理费

**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费

*

**

软件性能测评

*

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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