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村大寨路、东泵站苇滩地37亩耕地经营权
2026-02-03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村大寨路、东泵站苇滩地37亩耕地经营权
天津-202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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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村大寨路、东泵站苇滩地**亩耕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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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北岳庄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村大寨路、东泵站苇滩地**亩耕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方报名时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元,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承租金,并于五日内补齐承租总款的差额。 *、承租期限:自承租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年,不满*年按*年计算。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承租期内各地块只允许粮食作物种植,不得种植莲藕、茭白等长时水生农作物,不得植树、取土、建设等违反土地管理法行为,不得影响河沟清淤或水利提升等公益工程,如违反上报执法部门另收回该土地经营权,损失自担。 *、村委会统一灌溉上水时,若承租地块地势低洼导致积水、农作物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村委会不承担赔偿及补救责任;若承租地块地势较高导致上水量少,由承租方自行解决;若承租地块不在统一灌溉排涝区段内,排涝抗旱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有国家政府工程占地,承租方应予无条件配合并享有青苗补偿权利,其它综合补偿归村集体,承租到期后土地自动归属村委会管理支配,未完成采收的农作物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其所有权承包到期后自动无偿归村集体所有。 *、参加报名视为认可以上条件。 | ||
| 受让方条件 | 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
| 转出用途 | 粮食作物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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