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2-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二期)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金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号第一层***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房间(自贸试验区内)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二期)项目):
工程类(福建金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数字永泰产业园道路亮化工程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日历日 | 个 | 檀潮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闽****************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倩 |
| 评审专家: | 李葳 、 林金铭 、 胡廷惠 、 杨雅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其他: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计算后下浮**%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率计算方式:{中标金额***万元以下(含)的按*.*%,中标金额***万元****万元按*.*%,中标金额***万元*****万元按*.**%,中标金额****万元*****万元按*.**%,****万元******万元按*.*%,***亿元(含*亿元)按*.****%,累进收取}。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桔园支行
账号:********************
开户名: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二期)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中,福建恒宇万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十一、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机械员身份证复印件不在有效期内),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泰县“数字永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葛岭镇东星村数字永泰产业园智慧广场*栋裙楼*层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王庄街道福新中路**号和声工商大厦*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