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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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靖皋长江大桥 ******* 标项目钢材招标*个包件兼投不兼中事宜的澄清函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张靖皋长江大桥 ******* 标项目钢材招标(招标编号:****************),为明确本项目包件投标相关规则,现就 ****** 包件(建筑钢筋,**** 吨)、****** 包件(建筑钢筋,**** 吨)兼投不兼中事宜作如下澄清说明。本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函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澄清函为准。
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对本项目******包件、******包件同时投标(兼投),需按“一包一投”要求分别编制各包件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并分别参与各包件开标及评审;投标保证金按*万元/包件标准缴纳,未按对应包件缴纳保证金的,该包件投标视为无效。
本项目执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同一投标人不得成为******包件与******包件的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个包件评审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以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其中标包件:优先选择该投标人报价更低的包件作为其中标包件,其在另一包件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招标人将从该包件后续中标候选人中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
若投标人被确定为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与徐州交控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对应包件物资采购合同,且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包件履约保证金;若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同时该投标人不得参与另一包件的递补及后续相关事宜。
各投标人应按本澄清函要求及原招标文件“一包一投”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因未按规则投标(如未分别编制包件投标文件、未按包件缴纳保证金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澄清函无其他未尽事宜,若各潜在投标人有疑问,请在****年*月*日**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日)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徐州交控供应链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