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2-03 00:00:00
为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保障居民饮用水健康,完善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我局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二、资格要求
(一)项目意向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申请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四)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项目意向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内容
基于藤溪水厂、羊额*北滘水厂、右滩水厂、均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相关要求进行交通警示牌建设,包括**个点位道路警示牌(双面)和*个点位航道警示牌(单面),后续上级生态部门对顺德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重新命名,中选单位需无条件负责制作并更换反光膜。具体安装点位经纬度、牌面内容、示意图等内容见附件*《****年顺德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新增道路及航道警示牌清单》,警示牌规格参数、数量等内容见附件*《报价表》。
四、工程期限及进度要求
中选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中选单位需在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警示牌建设。
五、技术要求
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的要求,中选单位需按照本公告及附件列明的参数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原材料质量等,确保项目质量满足要求。
六、申请方式、时限及报名材料
(一)申请方式及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申请单位可下载填写《****年顺德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及《报价表》(见附件*),于****年*月*日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扫描件,文件大小控制在***内)方式送达委托人(必须盖有项目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交一份:
*、《****年顺德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新增道路及航道警示牌清单》(见附件*);
*、《****年顺德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报价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资质、业绩证明等材料。
七、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组织采购审核小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配置、提出的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通知中选单位联系人。评审结果将通过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网站方式公布。
八、项目经费及支付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万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整),该费用包括项目开展费用、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支付方式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协议期内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至结算价***%。
九、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号区政府大楼七楼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水生态环境科。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
*、****年顺德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新增道路及航道警示牌清单.***
*、****年顺德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项目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