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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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荔湾区“羊城家政”基层家政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荔家服函〔****〕*号)、《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穗家服函〔****〕*号)及《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荔湾区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补助经费使用和促进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荔人社函〔****〕**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动东漖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本项目合作运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经费:运营补助标准为每年人民币**万元,最终金额以上级实际拨付至街道的就业补助资金为准,如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或上级未划拨专项经费,则不予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四)项目期限:协议期两年,每年开展运营评估。第一年评估合格,可获得下一年度继续运营资格,若第一年评估不合格,将终止运营资格,并另行选择下一年度运营机构。
(五)项目地址:荔湾区东漖街辖区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运营管理:负责服务站的日常业务运营管理,并按要求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
(二)服务要求:按规定开展各项服务及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工作台账,编制并提交工作方案、总结及相关文件材料,确保服务质量与效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三)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羊城家政服务站公益服务清单》。
(四)人员配置:需派驻常驻人员不少于*名(含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本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须***%持“安心服务证”上岗。
(五)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号)及《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示。
三、遴选运营商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资格要求
*、遴选运营商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服务机构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按照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资料提交:
*、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项目运营方案;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如服务合同复印件);
*、其他可证明机构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遴选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遴选文件不予接受。
(三)中选运营商的确定
*、需有*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选工作由东漖街道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比选原则。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服务数量等因素确定中选运营商。确定中选运营商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运营商,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我街将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各运营商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四、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五、联系人及交件地点: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荔湾区东漖南路***号*楼东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台
附件:荔湾区东漖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内容清单.****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