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2-03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年度河湖库监测项目****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磐安县****年度河湖库监测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磐安县****年度河湖库监测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项目登记:收集整理涉水审批资料,矢量化处理水域占补数据,录入省水域智管平台。*.项目验收:收集完工项目验收资料,现场复核变更水域并测量数据,录入对应平台模块。*.划界复核:完成河道划界调整,形成报告、更新矢量数据及水域本底数据库。*.图斑复核:对各级下发的监测图斑进行现场无人机拍照复核,在系统中销号。*.疏浚规划修编:修编*********年河道疏浚规划并通过省市审定。*.河(湖)策:编制西溪流域、五丈岩水库相关实施方案,通过审定并上传系统。*.河湖健康评价:开展始丰溪健康评价,编制报告并通过省级审定。*.堤防安全鉴定:编制双坑溪堤防安全鉴定报告,符合技木导则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符合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所有工作成果需通过对应层级审定;遵循《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河湖库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及应用建设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浙水河湖〔****〕**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磐安县农业农村局,中标人不得留存、转让或擅自使用;建立完整电子档案并移交,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因省市要求变化产生的额外工作量、工作相关交通费及住宿费等不额外计费;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由服务提供方自行承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其中,“河(湖)策”实施方案需于*月底前完成;疏浚规划修编、河湖健康评价、堤防安全鉴定需于*月底前完成;项目登记、项目验收、划界复核、图斑复核需按实际进度完成至**月底。 |
| 联系人 | 陈旭辉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