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挂牌公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小餐厅、北1栋学生公寓、北2栋学生公寓及北二宿舍楼电动车棚拟拆除资产
2026-02-03
安徽/池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池州市-挂牌公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小餐厅、北1栋学生公寓、北2栋学生公寓及北二宿舍楼电动车棚拟拆除资产
安徽/池州-202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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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小餐厅、北*栋学生公寓、北*栋学生公寓及北二宿舍楼电动车棚拟拆除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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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小餐厅、北*栋学生公寓、北*栋学生公寓及北二宿舍楼电动车棚拟拆除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池州建投清溪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建筑物残值扣除拆除清理费后的残余价值。 *、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拆除,受让方须将拆除后相关剩余资产搬运、清理离场,不得损坏保留树木,现场其它杂灌及拆除所产生的渣土、垃圾等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平整离场,并通过转让方验收,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内(在办理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前),须将相应拆除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转让方备案;如受让方不具备上述相应拆除资质,则须另行聘请具备上述相应拆除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并将与聘请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资质证明报转让方备案,拆除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资产种类、数量、面积、材质、结构、规格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标的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