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03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6-02-03 00:00:00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绵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空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捷斯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府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绵阳市石塘路**号

被投诉人: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四、基本情况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食堂空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人已依法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直接认定为小微企业并享受价格扣除。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违法否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法定效力,违反国家及四川省关于中小企业身份确认的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就同一产品、同一生产模式在两次采购中作出完全相反的认定,构成程序不公与行政反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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