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2026-01-08 00:00:00
关于信丰县西牛镇天龙村西黄路至岭仔上小组道路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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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发改交通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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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西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信丰县西牛镇天龙村西黄路至岭仔上小组道路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西府文〔****〕***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出行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同意建设信丰县西牛镇天龙村西黄路至岭仔上小组道路维修项目(项目代码:************************),并原则同意信丰县西牛镇天龙村西黄路至岭仔上小组道路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信丰县西牛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信丰县西牛镇天龙村。
三、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个月,从****年**月*****年*月。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西黄路至岭仔上小组道路维修,长****米,宽*.*米,厚*.*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信丰县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赣州市基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信发改字〔****〕**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定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实施主体。赣州市基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七、请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
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
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仅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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