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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市财采决〔****〕*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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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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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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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州市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三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苏州环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号软件大厦*号楼*楼
被投诉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号百度空间大厦****室
四、基本情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州市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三轮)二标包”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文件公告,苏州环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年**月*日苏州环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质疑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向投诉人发送《沧州市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并正式受理。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向相关单位调取证据并进行专家论证,投诉处理期限相应延长。
投诉事项*:根据网站查询结果,▲评分内容所涉及的“道
路积尘负荷监测系统”,“基于国产化的数据采集分析系统",“自动重启与*盘升级软件,”“数据采集控制与设备联动软件”,“数据采集保存与显示软件”,“走航式空气质量监测平台系统”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与深圳市奥斯恩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软件著作权全称完全一致,该公司为上述全部软件著作权的唯一权利人。存在明显指向性和唯一性设定。此设定直接将未持有该特定名称著作权的潜在供应商排除在竞争之外,使得采购竞争丧失公平性,本质上属于变相指定唯一供应商。损害了行业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权益,存在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
投诉事项*:积尘监测传感器要求:▲颗粒物传感器应为国产自主研发传感器(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核心传感器须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型式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支持***,***.*,****,***四通道同步输出;测量范围:*~**,***μ*/**测量精度:**~***μ*/**(±***/**),***;***μ*/**(±**%*.*.)▲分辨率:*μ*/**(需提供具备***/****实验室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示值误差:〈±**% ▲重复性:≤*%.**智能识别功能,要求如下(需提供软件平台上对应**识别功能的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可见垃圾自动检查,在检测车尾部或者顶部安装*至*个摄像头,对路面进行成像并存储,利用计算机视觉,图像处理,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来识别可见垃圾。支持识别垃圾,路面裂缝等城市管理相关算法,自动生成图片或视频保存。积尘监测传感器要求存在限定特定专利,过度约束等不合理情形,构成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根据网站查询结果,▲评分内容所涉及的"走航式空气质量监测平台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与深圳市奥斯恩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软件著作权全称完全一致(见附件),该公司为上述全部软件著作权的唯一权利人。存在明显指向性和唯一性设定。此设定直接将未持有该特定名称著作权的潜在供应商排除在竞争之外,使得采购竞争丧失公平性,本质上属于变相指定唯一供应商。损害了行业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权益,存在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
投诉事项*:项目明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商务部分的"平台能力"评分项本应围绕软件平台的技术能力,企业软件服务相关实力等维度设定评审标准。但招标文件却将硬件设备性能参数作为核心评审内容,甚至要求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等硬件相关证明材料,完全偏离了软件服务项目的采购核心需 求。这种评审因素与采购标的实质属性严重不符的情况,属于评审规则与项目核心需求脱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沧市财采决〔****〕*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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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沧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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